举报材料 |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具体信息如下:
举报人:胡焕萍、女、汉族、生于1968年10月23日,住:陕西省西安市丰登南路109号,身份证号:610113196810232945,电话:13686834553
举报人:胡新民,男,汉族,生于1971年1月7日,住西安市雁塔区胡家庄12号,身份证号:610113197101072939.电话:13609297213
举报人:刘彩琴女汉族生于1968年1月13日,住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路东段2699号4栋一单元404室。
电话:13686824643
被举报人一:陕西大秦御景文化旅游策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静,电话:400-188-3585
被举报人二:陕西遇景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91610133MAB0XUXB9M
事实与经过:
2021年2月3日被举报人以由实名举报人出资购买并经营景区旅游观光车为由,与实名举报人等多人签订“遇景生活”新文旅健身休闲观景车购置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并在合同第十条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第一年期间,乙方(被举报人)承诺分红为壹拾万元整,当第一年第四季度分红未到壹拾万元时,乙方(被举报人)补齐剩余款项。举报人给付了购车款后,时至今日,举报人既未见到车辆,亦没有得到分厘的分红,事实上被举报人根本不具备合同中承诺的能力,被举报人实际是以由举报人出资购买并经营景区旅游观光车为由,误导举报人进行消费,挂羊头卖狗肉,实行商业欺诈。被举报人违背诚信经营的原则,骗取老百姓的血汗钱,卑鄙至极,令人厌恶,举报人现将此事举报于和谐法制网,请和谐法制网对陕西大秦御景文化旅游策划有限公司的丑恶行径予以曝光,希望相关职能部门的各级领导重视,对陕西大秦御景文化旅游策划有限公司督办查处,予以法办,为举报人讨个公道,还旅游市场一片清新净土。
实名举报人:胡焕萍
胡新民
刘私琴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