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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材料

转载请注明出处:和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4-05-21 09:24:44 点击次数: 209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具体内容如下:

  举报人: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7222452205F,住所地:陕西省白水县工商局门前楼。

法定代表人:吴德洪,男,汉族,生于1951212日,现年73岁,住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城关镇文昌阁东村,身份证号码:612130195102120057,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举报人:景军民,陕西省白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联系电话:

举报事项:

景军民罔顾法律,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对举报人隐瞒事实真相,违反法定程序,非法扣押、截留举报人的钱款,侵害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违法事实:

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白水县雷牙镇人民政府,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白水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于2014年11月20日,依法作出了(2014)白水民初字第00731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

被告白水县雷牙镇人民政府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肆拾柒万伍仟壹佰陆拾伍元(475165)。

如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时间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00元,由被告白水县雷牙镇人民政府承担。

上述协议达成后,白水县雷牙镇人民政府没有按时还款,后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向白水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由景军民负责办理,举报人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兑付了三角债务12万余元,收到执行款2万元,剩余32万余元,一直情况不明,时至今日,已有十年之久。举报人多年来无数次向景军民询问案件执行情况,景军民一直不告诉举报人详情,举报人通过向白水县雷牙镇人民政府查询后方知,白水县雷牙镇人民政府从2014年至2021年,先后分8次支付了执行款36万元,其中17万元支付给了所谓的委托人张海军,尚欠举报人11万余元。景军民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罔顾法律,对举报人隐瞒事实真相,违反法定程序,非法扣押、截留举报人的钱款,侵害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有损法官光辉形象,给白水县人民法院集体抹黑。举报人特将此事反映给陕西和谐法制网,请陕西和谐法制网予以曝光,让社会公众知晓此事,进行舆论监督,恳请白水县人民法院的领导重视此事,责令景军民讲清事情的来龙去脉,给举报人作出合理合法的解释,举报人一个天理公道。

陕西和谐法制网

 

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24年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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