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 |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具体内容如下:
举报材料
举报人:定边县砖井镇左庄村村民代表,郭振余:身份证号:612726195504166611,电话:13572632836
被举报人:刘彦成,男,汉族,原任定边县砖井镇纪检书记。
被举报人:韩文斌,男,汉族,现任定边县砖井镇纪检书记。
被举报人:侯海生,男,汉族,现任定边县砖井镇纪检副书记。
被举报人:尹建强,男,汉族,工作单位:定边县国土资源局,当年任吴定高速公路协调员。
被举报人:雷志忠,男,汉族。
被举报人:刘义忠,男,汉族,现年60岁。被举报人:郭文举,男,汉族。
举报事实与理由:
一、以上被举报三名纪检人员包庇以下四名被举报人的贪污、挪用吴定高速公路路过我村占地赔偿款,做假账、假图纸、假协议、土地确权弄虚作假。
2016年吴定高速公路路过我村,占用土地赔偿款至今还有款没到位的。
1、我郭沙湾村集体土地和个人现耕地200余亩工程队临时占用我村民林地100余亩,两项占用地300余亩,我组小组长刘义忠只给我村村民按51亩分配赔偿款,下余 249亩土地赔偿款去向至今未果。
2、2013年国家给我村小组村民660亩公益林款43000元,小组长刘义忠侵吞。
3、国电公司在我村建设铁塔2个,风机1个,栽电线杆 8根,占用土地赔偿款达19万余元,铁塔过路还占 200多米路赔款去向不明,我组小组长郭文举只按8万元给我村民分配,下余11万余元款项不知去向,郭文举侵吞。
4、2019年,移动公司在我村建信号塔1个,电线杆 20根,涉及的补偿款被被举报人郭文举侵吞。吴定高速公路路过我村占用土地调解员尹建强砖井镇米添宝和我村村主任雷志忠、郭文举、刘义忠等人的帮凶黑吃吴定高速公路赔偿款金额未知数。
5、强占、倒卖村集体地和村民土地,雷志忠侵占集体300余亩果园后在未经过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挖除了果园的全部果树,其中,利用职权将一块3.8亩土地给他人作为坟地使用,卖现金3000元,在该土地上,长庆钻采又打了6眼井,用地补偿款也不知去向,被雷志忠等人侵吞。2016年,吴定高速公路过我村小组,刘义忠侵占30 余亩土地,补偿款金额达30万元,刘义忠侵吞。2016年吴定高速公路刘义忠等人为了多得补偿款造假图,同时刘义忠还给我村高速公路还没有占上土地的村民郭文举报9亩土地,套取补偿款20余万元。刘义忠等人未经过我村民同意,把我组变压器卖掉,金额侵吞。2013年,雷志忠在落实国家扶贫移民搬迁政策中,随意分配扶贫指标,倒卖扶贫指标,左庄移民大路半移民搬迁一家搬两家。将移民搬迁的一个指标5000元卖给不够搬迁户的资格人郭金涛、陈玉树等人,共卖20户左右。我村村民先后向榆林市纪检委实名举报四次,向县纪检委连续反应三年多,向县信访局反应三次,向砖井镇信访局反应四年多,至今未给我组村民答复,再此,刘彦成、韩文斌、侯海生作为纪检书记,在办理我村高速公路、长庆钻采打井案件中,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属于包庇、纵容、贪污腐败行为,韩文斌、侯海生还非法拘禁我组白利雄3个多小时,地点:砖井镇谈话室,我村吴定高速公路进村,我村原任小组长刘义忠造假赔偿表,还把我村小组167000元赔偿款打到油房庄乡,于2020年又给砖井镇政府转回来,至今去向不知。2016年高速公路路过我左庄村三组占用郭武举的土地数目1.5165亩,刘义忠涂改成 1.39 亩,2017年,给郭武举分配高速公路款105158元被刘义忠侵吞12198元。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举报村的村民合法权益,和村民经济不受到损失,举报人再次举报被举报人,举报到县、市、省有关贵局贵单位,查清事实,查清被举报人的保护伞保护的下属四名被举报人的贪污、挪用、侵吞事实,并将之绳之以法,举报人有录音、账务、假账单为证,还我们村民一个公道。
此致
实名举报人:郭振余
郭科举
郭傅举
2024年3月7日
补充举报材料:
1、尹建强、米天宝、雷志忠、郭文举、刘玉忠将我们五户的林地70多亩私自卖给吴定高速路12标项目部,我们去挡路,12标来了负责人张忠祥协调说我们已经赔偿了,具体多少钱不清楚。
2、郭振余有5亩现耕地没有赔偿,问乡政府纪检韩文斌,以官压人告不响。
3、尹建强、韩文斌给白利雄处理9分地,刀枪没动,又给白利雄5万元。